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47号),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动就业转型,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质量持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于2018年1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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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酒泉市人社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