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酒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及下属单位积极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现将市人社局及下属单位市社保局、市就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附件:2016年人社部门决算公开表
36365
2017年10月31日
36365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具体政策;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劳务输转、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政策的发布、规划计划的审定、劳务经济考核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负责引进人才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
(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共人事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录用和工资待遇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按需聘用、合理流动;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指导监督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经办服务工作。
(六)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行;审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政策制定和基金调剂,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征缴计划、支付管理等制度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拟定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急预案,对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拟定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九)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十)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酒(回酒)工作或定居政策;编制引智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一)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重大案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报酬,依法查处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侵权案件;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推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十四)拟定全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十五)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市人社局内设14个科室,2016年初在职51人、退休15人、遗属2人。截止2016年12月底,在职50人、退休(职)16人、遗属1人。年内调出3人、退休2人、调入4人,退休死亡1人、遗属死亡1人。
第二部分 市人社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市人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1.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29万元,支出209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39万元,占总支出的31.28%,项目支出1439.73万元,占总支出的68.72%,年末结转和结余221.53万元。
(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655.3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运行支出619.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57.84万元,退休费、死亡人员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等128.96万元,公用经费32.2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6.32万元。
项目支出1439.73万元,包括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暖气费30.09万元,文博会期间差旅费9.3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47.4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支出7.28万元、工伤案件调查支出14.5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支出1.81万元、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支出4.54万元、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支出300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9.30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支出737.85万元,省级创业带动就业补助支出2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与上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的对比分析
2.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6年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幼儿园服务民生实事全面实施,增加服务人员生活补贴省级收入655万元;二是新增2016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0万元;三是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增加200万元。
2016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艰边津贴、调整基本工资增加支出。2016年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建项目质保期已满,需付工程尾款;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一是到基层企业、幼儿园服务高校生活补贴增加,二是新增文博会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市人社局公用经费支出32.27万元(办公费37707.45元、手续费109元、水费100元、邮电费5062.41元、取暖费132440元、物业管理费219元、差旅费48033.5元、维修(护)费3548元、会议费9560元、公务接待费14473元、劳务费11479.05元、委托业务费5300元、福利费30744.4元(春节慰问退休干部、遗属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36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411元)。比2015年减少94.15万元,降低74.47%,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全面实施,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二是公务接待减少,费用下降;三是取暖费由入驻单位进行了分摊,本年度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市人社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9.97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8.96万元下降47.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万元,已有3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5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下基层调研、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支出11.60万元下降26.5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3辆公务用车移交市车改办统一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人社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4535元,国内公务接待21批150人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4473元,比2015年支出7.35万元下降80.27%。主要用于上级各类工作监督检查、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市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已于2016年公车改革时移交市车改办统一管理,尚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六、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人社局2016年对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0万元进行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规范、绩效指标明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资金到位率100%、支出效果率100%,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的可持续影响效果显著,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下一步将继续抓好财政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待市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土建、内装、消防、绿化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酒泉市社会保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
2.拟定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规范,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参保记、缴费基数核定、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管理运行等工作;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转移、接续和终止等方面的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参保档案、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
3.提出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建议计划,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省级、市级统筹基金的经办管理工作。
4.汇总编制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5.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程序。
6.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7.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有关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统计制度。
8.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
9.组织实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做好市本级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具体业务经办工作。
10.负责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资格评估、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11.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革命军人和特殊人员医疗费的管理和报销工作。
12.负责市直企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后,遗留待遇问题的落实经办工作。
13.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知道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五险合一”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数据维护,做好信息化硬件、软件维护等工作。
16、负责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认、保费征收、离退休养老待遇核定、养老金发放工作。负责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率调整、待遇落实等政策。
17.负责参保单位与个人的基本信息采集和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承办市本级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发证、验证注销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辖区内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市社保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农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生育保险科、基金财务科、稽核科、网络运行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参保登记科11个科室,核定编制(财政全额拨款失业编制)45名。
2016年初我局在职职工29人,退休职工11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31人,退休职工11人,年内调出1人,调入3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市社保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社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市社保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3452.58元,支出4773452.58元。其中:基本收入3897452.58元,占总收入77.59%;专项收入1126000元,占总收入22.41%。基本支出3897452.58元,占总支出81.65%;专项支出876000元,占总支出18.35%,专项结余300000元,占总支出6.28%。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3897452.58元,基本支出3897452.58元。支出方面,其中人员经费3189684.58元,占基本支出81.84%;日常公用经费707768元,占基本支出18.16%。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与上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的对比分析
(2)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2016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取暖费107750元计入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公务用车补贴137150元计入公用经费支出,两项合计244900元。
4.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因专项下达较迟,年末专项结余300000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市社保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9016.2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15645.03元相比减少66628.83元,下降57.61%。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社保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40000元,已有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7782.2元,与2015年支出103674.03元相比减少55891.83元,下降53.9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2辆公务用车先后于公车改革时移交市车改办统一管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市社保局公务接待费预算66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34元,与2015年支出11971元相比减少10737元,下降89.69%。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市社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2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33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936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社保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已于2016年公车改革时移交车改办统一管理,尚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七、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社保局机关单个项目经费资金均在50万元以下,不需要进行绩效评价,各项专项资金均能按照规定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酒泉市就业服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
2.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承办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开展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组织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
3.拟定全市劳务输转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负责劳务信息发布、劳务基地建设,开展劳务协作;负责劳务派遣工作;指导县(市、区)劳务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
4.拟定全市创业指导服务计划;负责创业项目的开发、征集、评估和推介;建立创业项目库,培育创业基地,提供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
5.负责市级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负责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
6.负责全市《甘肃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甘肃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和年检工作。
7.承担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转、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统计工作。
8.指导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市就业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2016年初在职15人、退休4人,截止2016年12月底,在职16人、退休4人,年内调入1人。
第二部分 市就业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就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市就业局基本支出收入178.49万元,占总收入220.69万元的80.9%;项目支出收入42.2万元,占总收入220.69万元的19.1%。
2016年,市就业局基本支出176.97万元,占总支出193.26万元的91.6%;项目支出16.28万元,占总支出193.26万元的8.4%。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204.25万元,决算支出176.97万元,上年结转0.94万元,本年结转2.46万元。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调整预算数42.2万元(其中年底下达省级专项20万元),决算支出16.28万元,上年结转5.4万元,本年结转31.32万元。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分析
2016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4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1.32万元,其中20万元为年底集中下达指标,来不及支出形成结转。
4.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单位: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市就业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16万元,已有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6万元,较上年减少62.2%,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车辆于7月1日正式移交机关事务局,用车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0.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批52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较上年减少16.34%,减少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标准降低;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6 年,市就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万元,比 2015 年减少14.65万元,降低51.1%。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各项支出压缩。
3.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16 年,市就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就业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21.8万元;办公用房1174.67平方米,价值76.1万元。
5.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就业局2016年单个项目经费资金均在50万元以下,不需要进行绩效评价,各项专项资金均能按照规定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费用合计。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合计。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