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林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调研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事人改办〔2011〕10号)中,对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1.全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实行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分开,有多少空缺岗位就评多少职称任职资格,防止和避免产生新的评聘矛盾; 2.各级职称资格审核推荐和评定部门,要严格依据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数额评定任职资格人员。没有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不予推荐评审职称资格人选,各级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不予接受推荐材料和评定职称资格。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的调整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均由省以上人社部门制定出台,市州人社部门没有权限进行修改和补充。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没有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我局无法进行职称评审工作。对您的建议我们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方面给于政策上的倾斜。 在此,也谢谢您对职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联系单位及电话:酒泉市人社局职称科 2616281 36365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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