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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告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7-10

 

  诸位劳动者,当你进入用人单位务工时,请及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社会保险、工资标准等要素,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各持一份。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举报:
  1.未与你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未按时支付或克扣了你的工资;
  3.支付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非法使用童工;
  5.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当你投诉时,请写明用人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本人从事工种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并出示有效书面证明(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欠发工资凭证、工资结算单等)。同时,你的维权行为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酒泉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0937——12333
    投诉举报电话:
    酒泉市:2612473  肃州区:2663736
    金塔县:4420302  玉门市:3351864
    瓜州县:5528173  敦煌市:8840375
    肃北县:8121236  阿克塞县:83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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